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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16国际诚信节 | 防范非法集资,守好您的“钱袋子”!

永嘉检察 2023-02-10


3月16日是国际诚信节。“人无信则不立,民无信则国不强。”信用是一种现代社会无法或缺的个人无形资产,诚信的约束不仅来自外界,更来自我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力量。


然而,总有投机取巧之人以各种理由进行非法集资,破坏诚信社会的良好环境,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。

身边的案例

近3年来,永嘉县检察院办理非法集资案件1931人,涉案金额近4亿元,非法集资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.5亿元,追赃挽损金额达近千万元。

01

林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

2012年10月份以来,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人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,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,以投资湖北省某房地产项目及温州市某月子中心需要资金周转为由,承诺以利息为回报,向客户及朋友、邻居借款,且通过客户、朋友介绍、口口相传等方式对外宣传借款的信息,先后向不特定人员公开吸收资金共计6453.6万元。后无力偿还,造成造成他人经济损失1700万余元。

02

冯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

2017年9月份,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对犯罪嫌疑人谢某甲(已诉)、谢某乙等人宣称自己从事经营玉米生意利润很高,诱使谢某甲、谢某乙投资入股或借款。后谢某甲向教友及亲友等人宣称冯某某从事粮食生意,利润或利息为每10万元每月3000元。诱使上述人员投资玉米生意或为冯某某借款,涉案金额2100万元以上。后无力偿还,造成上述人员实际损失1000万元以上。

03

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

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,于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6月间,在永嘉县开设的某茶馆内,以投资国内、菲律宾“帝克币”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,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,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86余万元。后无力偿还,共造成他人经济损失408余万元。

检察官说法

面对高额的投资回报诱惑,不少群众落入了不法分子的“陷阱”。那么非法集资常见手段有哪些呢?

1


承诺高额回报。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,往往编造“天上馅饼”、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话,通过暴利引诱投资者,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。

2


编造虚假项目。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,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、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,编造虚假项目,承诺高额固定收益,骗取社会公众投资。

3


以虚假宣传造势。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,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,采取聘请明星代言、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、散发宣传单、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,加大宣传力度,制造虚假声势,骗取社会公众投资。

4


利用亲情诱骗。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、朋友、同乡等关系,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。

如何更好地防范非法集资的诱惑?这些“理财”项目要特别注意以下“热门名词”、“热点概念”:

1

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等为幌子的;

2

以投资境外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;

3

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为幌子的;

4

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;

5

以投资“虚拟货币”“区块链”等为幌子的;

6

以“扶贫”“慈善”“互助”等为幌子的;

7

在街头、商超发放广告的;

8

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;

9

“投资”“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;

10

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

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:

投资要增强防范意识,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,面对高息陷阱,一定要提高警惕,经得起诱惑。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,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氛围,共建诚信守法社会。

天上掉馅饼

地上有陷阱

警惕高利诱惑

远离非法集资

幸福的生活是奋斗出来的

文字 | 高洁        编辑 | 双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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